【投票】不知道你们常不常用 macOS 的文本操作快捷键
MacOS 在任何可输入的地方,基本都有以下逻辑:
cmd + ←/cmd + →:移动光标到行首/行尾opt + ←/opt + →:按单词移动光标
在以上基础上附加
Shift键,可以触发文本/元素选中
cmd + Shift + ←/cmd + Shift + →:从当前光标处选中文本/元素到行首/行尾opt + ←/opt + →:按单词选中文本
很好记,核心按键也在码字舒适区内,无需移动手掌就能触发
习惯了之后无论是码字还是 coding 都有小幅效率提升,有种特别的爽感
但是换了 windows 后发现 windows 平台的文本操作不是这个逻辑,具体如下:
home/end:跳转到 行首/行尾,此两按键已经离开了双手码字的舒适区Ctrl + ←/Ctrl + →:按单词移动光标
个人感觉,windows 的快捷键相对来说没有 MacOS 那么舒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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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想到投票的全是 maco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