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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岁,譬如我
少年维特
夏洛别烦恼
年方二八,正是叛逆的好年纪
多年以后连做梦都会笑的年纪
这不是我吗
经历多了就能明白,仪式感还是要有的,不然就太无趣了
仪式感这东西,你给别人还是别人给你是有本质区别的。
相处时间越长、越熟就越认为不应该有那么多仪式感。 但是一些真是彼此有纪念意义的感觉还是有一些仪式感更好。 其他不想干的觉得真没必要,都不如日常偶尔的小惊喜。
所谓仪式感,在乎的,和不在乎的,譬如溜须拍马、跪地求婚、餐桌主次、它很在乎,就给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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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岁,譬如我